文、编辑|诺斯罗普的笔记
全红婵接代言刚官宣就炸锅,不少人质疑现役国家队队员接广告违规。
可大家没想到,这次代言早就被国家队正式批准。
网传千万代言费更是让人好奇,为啥这笔钱她不能全拿?
背后藏着运动员商业代言的明文规则,看完才知道真相没那么简单。
最近,19岁的跳水奥运冠军全红婵官宣了个人首个全球代言,一下子就引发了全网热议。
不少人疑惑,现役国家队运动员不是不能接广告吗?这是不是违规操作?
其实,全红婵这次接代言完全合规,早就经过了国家队的正式批准。
很多人觉得现役运动员不能接商业代言,其实是混淆了“私自接”和“批准后接”的区别。
国家体育总局有明确规定,国家队运动员不能自己私下找代言、签合同,也不能自己组建经纪团队,但并不是完全不能接广告。
所有商业活动都得走正规流程,先向所属的国家队和项目管理中心提交申请,经过层层审核同意后才能进行。
全红婵这次的代言品牌万家乐,其实早就和中国跳水队有合作,2023年就成了国家队的战略合作伙伴,算是老熟人了。
这次从集体合作升级到个人代言,整个过程都是在国家跳水队和中国游泳运动管理中心的统筹管理下推进的,从接洽到签约,每一步都符合规定。
而且国家队对代言品牌也有严格要求,不能和国家队的主赞助商冲突,不能是烟草、酒类这种不符合运动员身份的品牌,还得是正能量、不影响训练比赛的。
万家乐是做厨卫产品的,和全红婵的运动员身份不冲突,这也是能顺利获批的重要原因。
接下来大家最关心的,就是那笔网传的一千万代言费,为啥全红婵不能全拿?
其实这不是针对她个人的规定,而是所有体制内国家队运动员都要遵守的分配规则。
咱们的顶尖运动员是靠“举国体制”培养出来的,全红婵从湛江体校被选出来,到进入广东省队,再到入选国家队。
这么多年来,她用的训练场馆、享受的教练指导、配备的科研医疗团队,还有参加国内外大赛的费用,几乎都是国家和地方财政承担的。
一个奥运冠军的诞生,背后是整个培养体系十几年的投入,所以商业代言收入自然要反哺这个体系,让更多有天赋的孩子能被发掘、被培养。
国家体育总局有个指导性的分配方式,大概是“五一二二”的比例:运动员个人能拿到50%左右,主管教练和其他有功人员分15%,所属的体育协会留15%作为项目发展基金,培养输送运动员的地方体育单位拿20%。
而跳水项目还有更具体的“三三制”说法,国家游泳运动管理中心、运动员本人、大赛奖励基金各分三分之一。
咱们就按网传的一千万代言费算一算,不管是哪种比例,全红婵都不能拿到全部。
如果按“五一二二”算,她税前能拿五百万左右;按“三三制”算,税前大概是三百三十万。
这还不算完,这笔钱还要扣除最高45%的个人所得税,最后到手的金额大概在两百万左右,这和网上流传的数字是吻合的。
可能有人会觉得这不公平,全红婵自己辛苦训练出成绩,为啥要把大部分代言费分出去?
其实这些分出去的钱,最终都用在了合理的地方。分给国家队和体育协会的部分,会用来维持队伍的日常运营。
分给地方体育单位的部分,会用来改善基层体校的训练条件,激励基层教练,这样才能发掘出更多像全红婵一样的好苗子。
分给教练团队的部分,是对那些日复一日陪伴训练、帮助运动员克服伤病的幕后人员的回报,没有他们的付出,运动员也很难取得好成绩。
不同运动项目的代言管理和分配规则也不一样。
像足球、篮球这种职业化程度高的项目,还有网球、高尔夫这些个人项目,运动员的商业开发空间会大一些,分成比例也更高,有的能拿到70%-80%。
还有人担心,运动员接代言会影响训练和比赛,其实国家队在审批的时候,早就把这一点考虑进去了。
规定里明确要求,不能影响正常的训练秩序。
全红婵这次的代言活动,都是在不耽误训练的前提下安排的,而且品牌方的宣传重点也和她的运动员身份契合,没有过度商业化的情况。
全红婵这次能拿到个人代言,其实也是对她个人实力和国民度的认可。
在跳水队这样一个极其讲究集体属性的队伍里,个人代言并不常见,她能凭借自己的影响力获得这样的机会,离不开她在赛场上的出色表现和低调纯粹的个人形象。
而这次合作对品牌来说,也是借助全红婵的国民好感度传递产品理念,是一次双赢的合作。返回搜狐,查看更多